【爭執誤殺】爭執後刀刺死同事友誤殺罪成囚4年3個月 死者母大罵「你唔會有好結果」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3/12/11 14:53

最後更新: 2023/12/11 18: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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呈堂證物包括涉案兇刀。(林育慧攝)

31歲髮型助理於2019年中與女同事發生爭執,女同事及後電召友人陪同下班,男助理持利刀衝向人群,女同事的友人被刺傷達20處傷重不治。男助理否認謀殺罪,陪審團早前裁定罪名不成立,裁定誤殺罪成,今(11日)於高等法院被判監4年3個月。法官判刑時指,本案源於小事,雙方初則口角,繼而動武,若雙方能節制,本案便不會發生。法官考慮到被告承認誤殺罪,加上案件因疫情延誤,判監4年3個月。死者母親聞判後指罵被告「死咗個人呀,我個仔17歲咋,你唔會有好結果」。

被告張斌(現年31歲),早前否認謀殺罪,控罪指他於2019年7月6日,在香港謀殺男子黃智煒(17歲)。被告承認因非法行為而誤殺,但不為控方接納。陪審團早前裁定被告謀殺罪不成立,誤殺罪成。

法官引述代表律師求情時指,被告對事件感後悔,並向死者家人致歉,望法官輕判。法官判刑時形容本案屬悲劇,因小事而起,女助理因不小心被「踩到腳」,雙方初則口角,繼而動武,事件應到此為止,不幸的是女助理先「吹雞」,被告則愚蠢地揮刀致發生本案。

法官指若雙方能節制,不發大脾氣,便不會發生本案。法官表示不可忽視涉案刀鋒銳利,以及喪失了年輕人的生命。被告承認誤殺罪,及至高院時才表明認罪基礎,故不為控方接納,考慮到被告認罪基礎及案件延誤審訊,判監4年3個月。死者母親到庭旁聽,聞判後指罵被告「死咗個人呀,依家坐完啦,我個仔17歲咋,你唔會有好結果」。

控方早前開案陳詞指,被告於元朗紅棉圍一髮廊任職髮型助理, 案發日18歲戴姓髮型女助理因遭被告踏踩而爭執,被告用水樽淋戴,戴則還以一巴掌。被告於晚上下班時表明會折返,戴遂電召友人前來陪同下班。戴於髮廊門外等候期間,被告折返,兩人未能和解,東主夫婦協助調停不果,戴亦不接受被告道歉,東主夫婦遂帶被告進入髮廊。
 
不久,死者與兩名男子到場,戴進入髮廊要求被告出外,被告步出髮廊後,突然從褲袋拿出利刀衝向人群,其中一男持棒狀物體揮向被告,被告持刀刺向死者,施襲過程約30秒。死者送院從搶救不治,法醫指死者頭及胸等20處刺傷或割傷。被告同日返回內地,同月16日返港時被捕,被告警誡下稱「我自衛㗎咋,我無心殺佢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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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林育慧